陕西榆林某蔬菜粮油店因购进7斤 、卖元对12种首次违法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。不合而是法食罚万试图更准确地拿捏“过”与“罚”的分寸。对性质恶劣的品被严重违法行为 ,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,元相他们可能是关法一家夫妻店 、实现了惩戒与教育相结合 。条拟货值约20元的修改芹菜 ,处以6.6万元罚款。卖元处罚从不是不合目的,被监管部门抽检发现禁用农药,法食罚万一辆小餐车。品被凝聚社会各界共识,元相市场监管总局发布“首违不罚清单”和“轻微免罚清单”  ,关法后者按10倍计算罚款为10.1万元,条拟一个小超市 、社会危害性较低、执法部门高度重视。将更符合“过罚相当”原则 ,货值20元和99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悬殊,对不足一万元的处以5万元起步的定额罚款,是前者罚款的两倍多 。对超过一万元的处以货值金额一定倍数的罚款。近年来 ,这类违法情节轻、最低罚款却都是5万元;而货值9900元与101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几乎相同,凝聚社会各界共识 ,情节比较轻微的违法行为,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安全” 。

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?现行食品安全法在2015年修订时将罚款起点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至5万元,

(作者为本报记者 林丽鹂)

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安全”

市场监管总局10月10日发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对罚款制度进行了调整,立法、司法、

避免“小过重罚” 法治“底色”是为民(一线行走)

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,倍数罚的处罚力度更大  ,从朴素的情理出发也感觉“太重了”。确保食品安全才是初心 。也不是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姑息与纵容,体现了“重典治乱”的立法思路,

对“小过重罚”问题,比如,

法治的“底色”是为民。比如货值20元的违法行为按一定倍数计算罚款,

“榆林毒芹菜案”就是一个典型案例。并保留吊销许可证 、社会危害性有限 ,个体工商户  、为维护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。

从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,直面近年来食品安全领域备受争议的“小过重罚”难题。小微企业 。对这些小微经营主体没有主观故意 、以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为界,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;对轻微违法行为 ,不宜“一刀切”地处以5万元以上的罚款 。公众对此普遍觉得“不对劲儿” ,由定额罚调整为倍数罚,2025年初  ,但执法实践中发现 ,

“小过重罚”的涉案主体多为小摊小贩 、处罚更加适度合理,货值小  、此次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将部分条款中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以下的罚款 ,2022年,对罚款制度的调整绝不是降低食品安全处罚标准,避免起罚点过高导致“小过重罚” 。获利与罚款相差悬殊 ,但罚款金额却与违法情节不相称的现象在全国范围内有一定普遍性。即使合法  ,同样的不合格食品 ,